《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修訂步伐“撲朔迷離”!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修訂征求意見稿,自發布以來,引發了行業空前關注,市政污水處理行業專家們對本次修訂尤其是涉及到“特別排放限值”的質疑聲持續延綿不斷,本次標準的修編單位至今為止沒有任何渠道的反饋,即便是信息溝通這種非正式會,也未見組織;僅有的對本次修訂的討論,也還是“排水協會”組織的。
愈是這種曖昧,愈加將本次標準的修訂工作推向撲朔迷離的想象空間;
愈是這種沉默,愈加將本次標準的修訂的科學性打了“折扣”,連一個科學性的解釋都沒有,難道最終直接頒布?真的不知道下一步走向何方?
目前,對特別排放限值,對排放標準與水環境質量標準是否靠攏額接軌,兩種觀點鮮明對抗、對立,甚至是發展到了對觀點對立方立場的認知程度上的揶揄和基本實踐水平的粗魯否定,這種直面表達和直白讓人瞠目結舌。這種局面這在中國污水處理發展史上是絕無僅有的!
很多人是在看人看熱鬧。但是作為行業從業者,你終有一天會體會到,這種對抗性的討論和爭論,對我們行業的發展,是彌足珍貴的。沒有爭論,真理就很難呈現在你我面前!沒有爭論,行業不會進步!沒有爭論,行業就會被裹挾在風口上飛奔。
筆者暫且把最近行業涌現的對抗性觀點簡單摘錄:
【觀點A】:碧水源文劍平:代表性觀點——強化排放標準要與水環境質量標準銜接,并直接將黑臭水體歸咎于污水廠!—“依據現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污水處理廠處理過后,所排水的標準是一級A。“Ⅰ類到Ⅴ類是水資源,越過了Ⅴ類就不是水資源,一級A是劣Ⅴ類水,就是能夠產生污染的液體。換句話說,在現行國標下,對我國水環境負荷超載的流域和地區,污水處理廠建在哪里,排污就在哪里,哪里就會形成黑臭水體。”文劍平介紹說——http://www.h2o-china.com/news/237762.html
中國水網近期刊載的《財經國家周刊》對文劍平觀點的系列報道:“支持者大多為有自主研發膜技術實力的企業。反對者則集中于采用傳統技術的城鎮污水處理廠建設、運營單位,對他們而言,“達標排放”的思想根深蒂固,不能從保護水環境的角度思考問題;業內部分水務投資和運營企業,或由于自身缺乏創新技術,或因長期引進國外技術,不去創新,對當下的創新技術缺乏深入了解,總是以采用新技術一定會增加投資成本、不符合中國國情為由反對”。
http://www.h2o-china.com/news/237766.html
【觀點B】代表:基本涵蓋了市政行業大部分專家,認為兩種標準不能直接接軌。具有代表性的是原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原副院長、總工程師夏青,夏老作為中國水環境領域著名專家,對近期排放標準與水環境質量標準掛鉤的事情不同場合與媒介進行了措辭嚴厲的批駁,在他本人微信號“夏青說綠”連續發三篇文章,對《人民日報》不久前刊載的文章“污水處理廠為何不治污”進行了 批判,老前輩出馬就環境標準及熱點問題進行實名澄清,實屬罕見!
夏老認為,提高排放標準不是治本之策!:“正確的排放標準一定是處在水污染治理的大系統決策中,反映國家技術經濟可行性,促進多種環境管理手段并用。必須反對任意加嚴排放標準限值,搞一個特別限值去搶占環評、規劃、特別是排污許可證的執法空間;更反對用特別加嚴的“一刀切”國家標準去否定地方標準和排污許可證精細化管理的必要性。留給排放標準的任務最重要的是研究各類污染物最佳處理實用技術和可行技術是什么,并針對國家治污方略提出不同的治污達標基本水平作為底線。不是關在屋子里編標準,而是認真的請教各工業行業、城市污水處理廠的專家,研究適用于中國污水無害化、資源化、能源化的技術”。
【后記】:
無論對立性觀點如何繼續對抗,真理最終是越辯越明!最終受益的是行業的健康發展和水環境質量的持續改善!要不是這樣,那我們希望這個過程是行業發展過程中的曲折!
同時,筆者引用中國市政工程中南設計研究總院鄧志光專家的話:“分清水的社會循環中各方污染貢獻率,制定與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標準。一味提高污水處理廠的排放標準,對水環境質量的改善作用有限。關注并控制面源污染,水系生態功能恢復重建也是非常重要的”。
鄧總的話確實反映了一個事實,實際上,我們國家很多河流湖泊,城鎮污水廠的排放的污染負荷占受納水體總污染負荷的比例很小,更大比重的是面源污染,農業化肥過量使用導致的農業徑流,畜禽養殖業等,這方面的文獻很多,不一一列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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